专项审计报告是申报高新的必备条件,也是重要的审核资料,那在出具报告时,企业需要明白三件事:
一、专项审计与年度财务报表既关联又有区别
专项审计与年度财务报表相关联,因为企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和最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的相关数据是包含在已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中的,且两者适用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是一致的,在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方面不存在差异。
但高新认定专项审计又区别于年度财务报表。因为企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和最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是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编制的,其列报的数据可以直接反映出申报企业是否满足认定条件。
二、专项审计对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识别的要求
无论是研发费用专审报告还是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专审报告,都涉及到高新技术的识别要求。注册会计师不是判定高新技术领域的专家,因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为此做了如下规定:
(1)恰当界定研究开发项目、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具体范围是申报企业的责任。
(2)申报企业技术负责人与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需共同签署《管理当局声明书》。
(3)制定总体审计策略时,应当清楚地说明具体审计领域调配的资源,包括就复杂的研究开发项目技术问题请教专家。
三、专项审计的实施
不论企业以前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还是专项审计报告与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是否为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都可以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的规定独立实施审计程序。
不过在确定审计范围时,应当充分考虑拟利用以前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中所获取的相关审计证据。一般像年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都可以出具的,但是专审报告的一定要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才可以。
在此提醒各企业如果要确保申报成功率,必须提前规划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报告的出具工作,以防申报前出现错误导致认定延误!如果对审计出具有任何疑问的,可以咨询达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