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认定指引中明确指出,企业的研发费用需要以单个研发活动为基本单位分别进行核算并加总计算。那企业在具体实操中都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一、注意费用科目的建立
企业在计算研发费用时,不能混淆生产经营成本,需要将两者分开进行核算,且不得将研发费用从生产成本中剥离。其中:
1、对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在对研发费用进行做账处理时,需要设“研发费用”一级科目,然后在该科目下按照项目和费用种类分别归集核算。
2、而对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则不得将研发费用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下,需要重新设置“研发支出”一级科目,在该科目下核算企业进行研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该科目应按照研发支出完整会计分录,分别按“费用化支出”与“资本化支出”进行明细核算,进行费用化或资产化会计分录登记,并提供相关的凭证证明资料及明细表。
二、注意费用的一致性和关联性
(1)企业最终核算出来的研发费用,需要与在汇算清缴期间向税务机关报送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一致,且不管是再次认定或者各类检查中,都要保证与之前申报的数据一致。
其中跨年度的研发项目在核算费用时,应密切关注研发费用的预算金额以及研发项目验收报告,以合理的方式分摊各年度的研发费用。
(2)高新技术企业各要素之间具有很强的逻辑关联性,因此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各类费用,应该在无形资产摊销这一项下体现,对于过于庞大的研发项目可以考虑进行分拆但是不能对费用进行简单的平均分摊,应当结合合理的分摊依据进行研发支出完整会计分录。
三、注意研发费用审计报告的出具
由于高企研发费用审计范围涵盖了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内研发费用所产生的情况可能都不一样,因此在审计时企业需配合会计事务相应的审计程序;重点要确认好研究开发费用与研究开发项目之间的关联性以及高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支出的发生、截止与分类认定是否正确。
企业应在申报前建立完善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认真对每个开发项目进行研究和核对,查看是否都符合高新认定要求,这样才有利于后续进行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账务处理,避免不必要的错误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