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外商投资(含港澳台)企业:
为做好跨国公司总部企业服务,按《深圳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总部企业办法》(深府办规〔2021〕2号)和《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开展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的公告》要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将开展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2021年第二次申报受理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
二、申报要求:请申报单位认真阅读申报指引(附件1),按要求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
三、申报地址:大鹏新区葵涌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5号楼5309室。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申报指引(2021)
2.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申请表
3.申报承诺书
4.跨国公司总部企业授权书(示范文本)
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2021年9月15日
附件1: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申报指引(202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