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认定需要经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机构的审查,那认定机构会重点审查哪些内容呢?主要是分为以下两大部分:
一、认定过程中的稽查
(一)确认高新收入
实务中如果企业卖的是产品,且产品是委托他人进行加工,企业只是以购买的形式从受托方取得而后通过再加价销售的。那这种模式很容易被认定机构判定为“商贸行为”。
如果企业提供的是服务,需要说明服务的核心技术内容,重点是要说出核心技术是在高新认定技术领域内的。如果仅是在现有成熟技术的基础上,额外附加一些个人的创意为客户提供服务,那很难让认定机构信服的!
(二)确认高新收入和知识产权的关系
对于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形成的收入,需要企业描述取得的这些知识产权和产品(服务)之间的关系。如果知识产权是软件著作权,还可能会被要求现场提供软件运行的一些截图。如果企业提供不出来,那基本上通过不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了。
(三)确认研发费用
尽管企业提交的资料已经包含了中介机构出具的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但在现场检查时,也会看企业的研发费用明细账。如果明细账的科目没有设置“研发支出”以及“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这些科目的话,就无法证明网上报送的研发费用的真实性。这样会导致研发费用不达标,进而影响到申请高新的结果。
按照要求企业在取得高新认定资质后,如果想享受15%的优惠税率,每年还必须满足规定的条件,这些条件正是税务日常稽查所关注的要点。
二、认定后的稽查
那除了认定过程会对企业进行稽查,企业认定成功后也同样需要接受稽查,那认定后的稽查内容主要包括:
1、高新收入
政策要求,企业在享受优惠的年度,需提供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说明,当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占收入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60%。
2、年度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
高新认定政策有要求,享受优惠当年要保证企业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不得低于10%。而且认定的当年科技人员的工作时间须保持在183天以上。
3、留存备查资料
指标符合要求也并不意味着企业就一定可以“高枕无忧”地享受优惠。按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的规定,企业要想享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优惠政策,应当在完成相关的年度汇算清缴后,将相关的留存备查资料进行归集并整理,这样便于后面税务机关的核查。
以上这些稽查的内容,企业一定要格外注意,不管是高新认定前还是认定后,企业都不要抱侥幸心理,该核对就要核对,该检查就要检查,务必做到材料的完整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