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坪山区和谐劳动关系奖励(补贴)办法(试行)》(深坪府办规〔2018〕13号)、《深圳市坪山区和谐劳动关系奖励(补贴)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深坪人资规〔2019〕2号)等有关规定,坪山区人力资源局组织了2019年度和谐劳动关系奖励(补贴)初评工作,现将拟奖励(补贴)名单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奖励(补贴)信息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我局反映。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格保密,并对反映的有关内容认真调查核实。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将取消奖励(补贴)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2019年度和谐劳动关系奖励(补贴)资金拟奖励(补贴)公示名单表.xls
坪山区人力资源局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