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读
每一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都会跟着科技和经济的发展形势来进行调整,那跟以往相比,最新修改的部分企业知道吗?如果不是很清楚可以跟小编来看看:
第一个是调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中对知识产权的要求。取消了原来的“5年以上独占许可”获得知识产权的方式这一条,之所以进行这样的修改是为了让企业发挥自主研发的作用和潜力并且避免知识产权滥用。
第二个是调整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中“科技人员占比”的指标。以前申报的时候是要求科技人员的占比需要达到30%以上的,但因为考虑到企业的研发形式日益多样,企业依靠产学研合作、研发外包和开放式众包等外部力量渐成趋势,为了适应企业研发发展需求以及让企业享受到优惠,于是政策就将原先的30%的占比调整成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的比例,希望借此减少企业申报的难度和阻力。
第三个是调整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中“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指标。原先企业如果一年的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话其研发费用是要达到6%的比例的,但是后来在实际工作中为了使更多中小企业享受到高新技术企业政策优惠,就将这一条认定条件进行了更改也就是换成现在的5%的比例,这个变动是为了让规模较小、研发投入相对较少的中小企业也能获益。
第四个是缩短了公示的时间。因为现在进行认定申报的企业越来越多所以为了提高高新认定的效率,政策便将认定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 工作网”上公示的时间由原15个工作日改为10个工作日。
第五个是增加异地搬迁内容。在原先的认定政策中是没有这一项的,但是为了促进区域产业转移和协调发展,才增加了这项内容以保证获得高新企业的利益,此举明确了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说明,如果企业是在高新资格有效期内完成迁移的那资格仍然可以继续保持。
对于初次申报的企业要紧跟着政策的变动来进行资料的整合,毕竟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申报是一项繁琐的工作,需要注意每个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指标和各项证明材料之间的逻辑性,不要因为一些认识的偏差最终导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材料存在一定的缺陷而让申报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