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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总部企业:
根据《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深府规〔2017〕7号)有关规定,我委组织开展2020年度总部经济企业复查和奖励与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深府规〔2017〕7号)规定条件,已向市发展改革部门提交申请,并经审核通过的企业。
(未申请核定的企业请查看:http://fgw.sz.gov.cn/zwgk/qt/tzgg/content/post_4589305.html)
二、申报方式
采取全流程网上申报审核,无需现场提交纸质材料。具体请参见《2020年度深圳市总部经济企业复查和奖励与补助申报指南》(详见附件)。
三、申报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6月25日。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度深圳市总部经济企业复查和奖励与补助申报指南.docx
总部政策咨询邮箱:cjf@fgw.sz.gov.cn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月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