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审计报告和年度审计报告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审计报告,它们在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和审计目的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区别。
一、专项审计报告和年度审计报告的区别
(一)专项审计报告
专项审计报告是针对特定的项目、业务或事件进行的审计,并对其进行独立的审计意见和结论。
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要求的专项审计报告包括:
1、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2、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二)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审计报告是对公司的全面财务状况、财务报表和相关会计记录进行审计的报告。它评估公司的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绩,并提供审计意见和结论。年度审计报告通常是根据法律、法规或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旨在为公司的股东、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有关财务报表可靠性的信息。
国家高新企业申请要求的年度审计报告为: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二、出具专项审计报告需要准备事项
1、核对高新技术产品收入
为了提高高新技术产品收入的审计确认的便利性,企业需要对高新技术产品的收入进行规范核算,并建立单独的明细账目来加以完善。
企业在进行高新产品收入归集时可了解以下这几种方法:
(1)对高新产品出库分类并根据成本单独核算,以备查辅助账的形式记录完整信息;
(2)在仓库出库单基础上,对主营收入的科目进行分类还有归集,并将高新产品和传统产品区分清楚;
(3)发票品名或者备注栏标注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名称。
2、核对研发费用
财务需要根据国家高新企业工作指引的要求对研发费用设置专门的核算科目,并根据研发项目的相关数据填写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明细表。确保研发费用符合高新认定规定的企业年度审计报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和高新认定专项审计报告的研发费用是一致的。
三、专项审计报告应避免的问题
1、专项审计报告不完整,无编制说明。
2、专项审计报告表格不规范,未按规定的样式列示。如未分年度、分项目列示、所附表格单位为元而不是万元,未保留两位小数。
3、专项审计报告中计算研发费占比,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时,销售收入、总收入口径错误,销售收入应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之和,总收入是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
4、专项审计报告中研发项目支出与申报材料中所附研发费辅助明细账不一致。
四、2024年国家高新企业申请专项审计报告新要求
1、企业在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必须加盖机构的公章,同时审计报告的附表亦应加盖机构的章印;
2、一般高新专项审计报告一周内就可出具,出具后可以进行修改,但是重复修改不仅会浪费企业的时间和精力,还会增加额外的成本,所以企业最好在出具报告前,检查好相关的材料。
3、为提高事务所在出具高新专审报告的质量,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国家立法要求凡是属于黑名单事务名单年内出具的专审报告均无效。2024年申请高新的企业需要寻找符合要求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