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深圳新一轮的人才政策“组合拳”,将以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为基础,构建“能力+业绩”的人才评价体系,分领域分赛道评价高精尖缺人才:那该如何理解这一标准呢?
以往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实行的是全市统一的标准。现在实行特聘岗位制度后,‘谁用谁评价’就变成了参加分行业、分领域的单项锦标赛。
40多年来市场化是深圳始终充满活力的奥秘所在。“市场”不仅决定着生产和创新要素的配置,更是对深圳人才提供了公平、开放的竞争空间和环境。
现在深圳着力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突出用人主体作用和市场激励导向,重构人才分类评价激励体系,由“以帽取人”转为“以岗择人”,由支持“帽子”转为支持“岗位”。
为此深圳以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为基础,构建“能力+业绩”的人才评价体系,分领域分赛道评价高精尖缺人才。比如在市场机制发挥主要作用的竞争性领域,深圳突出市场认可、市场评价,以人才市场价值、经济贡献为主要评价标准,通过粤港澳大湾区个税优惠、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等市场激励方式予以支持。
在非竞争性领域,深圳突出以事择人、人岗相适,赋予科研、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等领域用人主体更大自主权,支持其设置特聘岗位,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学科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采取同行评审、专家主审等方式,自主评价聘用高精尖缺人才,实现“谁用谁评价、谁用谁管理”“岗位评聘论水平、政策待遇看贡献”,可以说最大限度地激发了深圳人才的能动性,破除了“低效引才”“只进不出”的局面。
此外深圳也在积极探索人才“全周期管理”,建立健全人才退出机制,破除“低效引才”“只进不出”问题。
特聘岗位制度就在事前环节,通过设置评聘的“基准线”,明确各单位每年用于新引进人才的特聘岗位比例,严格把好人才结构关和质量关;在事中环节,通过建立考核管理、经费管理、绩效评估等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人才的规范管理;在事后环节,根据考核评估情况,动态调整各单位引才经费,不断增强引才效果。
“特聘岗位”制度的推出实行,不仅意味着在深圳人才引进方面,用人单位享有了更大的自主权,更是深圳重构市场导向的人才分类评价激励体系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