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全面铺开、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开始纵深推进,人才政策也随之得到了优化升级,深圳在优化上都有哪些新动作?
一、突出用人主体作用
深圳率先进行简政放权,逐步在全市取消、转移、下放129项与人才相关的市级行政职权,并给予用人单位、企业充分的自主权来“破四唯”,加快构建以“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以更大力度、更加市场化的方式激励人才投身实体经济和基础研究。
二、发挥市场激励导向
为了能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的能动性,深圳以市场激励为导向,在竞争性领域突出市场认可以及市场评价,以人才市场价值、经济贡献为主要的人才评价标准。通过粤港澳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或者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等市场激励方式予以人才支持。
在非竞争性领域突出以事择人、人岗相适,赋予科研、教育以及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等领域用人主体更大的自主人才选择权,支持单位自己设置特聘岗位,根据不同的专业和不同学科特点以及人才成长规律,采取小同行评审、专家主审等审核方式,自主评价聘用符合需求的高精尖缺人才,实现“谁用谁评价、谁用谁管理”“岗位评聘论水平、政策待遇看贡献”。
三、打破界限释放人才活力
同时为了松绑人才,充分释放特区人才创新创造创业的活力,深圳还制定了以下三项措施:
1、抢抓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机遇,逐步实施人才R字签证、出入境还有停居留便利等措施,清单式引进高精尖缺人才,探索制定更便于港澳专业人士在深工作的制度,让人才在粤港澳大湾区工作更便利、来去更自由。
2、推进科技创新体制改革,创新科技项目评审办法和人才评价机制,在全国率先实行国内国外同行专家主审制度,赋予科研人员在经费管理使用上更大的权利。
3、打破人才流动壁垒,探索高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去编制化管理;以特区立法的方式颁布实施相关科技创新条例,明确建立起有利于科技人员双向流动的制度。
从过去依靠优势来吸引人才到如今依靠优良的环境和文化来集聚人才转变,深圳正逐步在人才政策中突出用人主体和市场激励导向对人才引进的作用。也正在积极构建覆盖思想、工作、创业、学习、生活的人才优质规范服务体系,让人才在深圳可以竞相成长并实现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