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局审定,拟向“深圳市冠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发放2021年第一批知识产权获奖激励,现予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手写签名),局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拟认定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局将不予受理。
投诉受理: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路海关大厦西座6楼613室。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