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改造倍增计划是深圳的一项补贴政策,有些企业对这个政策还不是非常了解,今天小编来介绍一下。
一、政策包含五大扶持计划,分别为:
(一)企业技术改造扶持计划,具体包含
1、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2、技术装备及管理智能化提升项目
3、重大项目奖补
4、产业链垂直整合项目
5、技术改造投融资项目
(二)质量品牌双提升扶持计划,具体包含
1、企业质量品牌提升项目
2、质量品牌公共服务项目
(三)企业技术中心扶持计划,具体包含
1、企业技术中心组建项目
2、企业技术中心提升项目
(四)工业强基工程扶持计划,具体包含
1、国家工业强基工程项目配套
2、国家工业强基工程推广应用项目
3、市级工业强基工程建设项目
五、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扶持计划
主要支持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开展产业共性技术开发、质量认证、计量测试、检验检测、数据挖掘、信息服务、设备共享、管理服务、人才培训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及服务的项目。
二、政策包含了五大扶持方式:
(一)事后方式。这种方式是对符合扶持条件的项目,按照仪器设备投入及生产配套环节其他投入的一定比例予以无偿的补贴资助。
(二)事中方式。对符合技术改造倍增计划的项目,采取分期核算(过程事中)分段拨付(事后拨付)方式予以同步扶持,每期拨付金额根据当期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来确定,拨付期最长不超过3年;或按照不超过国家扶持资金50%的比例给予市级财政配套的企业补贴。
(三)贷款贴息。按照“先付后贴”的方式给予补贴。企业获得项目贷款并已经完成了利息支付后,对符合项目按扶持标准对实际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企业贷款贴息。贴息率最高不超过当年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四)融资租赁贴息。按照“先付后贴”的方式给予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按扶持标准,对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置项目设备所产生的费用给予贴息,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五)资质奖励。对获得国家颁发的国家级质量品牌荣誉称号的单位给予补贴奖励。
三、政策要求的基本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独立法人、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
(二)申报项目所属产业不属于国家、省、市产业导向目录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且申报项目不属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三)技术改造类项目按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在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系统中备案;
(四)申报单位守法经营,具备实施申报项目所需的各类条件保障;
(五)申报单位提交的生产经营数据应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
(六)同一项目或同一投入不得在市级政府资金中进行多头或者重复申报,确因政策允许需申报多项补贴资金的,应当在申报材料注明合理的原因。
技术改造倍增计划是深圳普惠性较广的一项政策,如果企业想知道自己适合申报申报哪个项目的话,可以来咨询达晟信息!我们将为您精准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