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深圳民营及中小企业规范发展,提升民营及中小企业的发展质量和市场拓展能力,深圳市就中小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该计划其中明确了将重点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和融资担保两个项目。
(一)改制上市培育资助项目
此项企业补贴政策是市政府为推动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工作,引导和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而设立的。
主要是对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挂牌、重组外地上市公司并将其注册地迁入深圳市的民营及中小企业以及迁入深圳市的外地优质上市公司给予奖励。
1、对拟在境内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已经完成上市辅导的,给予最高不150万元的奖励;
2、对直接在境外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给予最高80万元的奖励;
3、对已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
4、对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在挂牌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最高30万元的奖励;
5、对外地优质上市公司迁入深圳行政区域的,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奖励;
6、对按照市场运作原则重组外地上市公司,并将外地上市公司的注册地迁入到深圳内的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奖励。集成电路企业改制上市培育资助标准按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执行。
(二)小型微型企业银行贷款担保费资助项目
此项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是市政府为减轻小型微型企业的融资成本,促进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而设立的。
主要是鼓励支持小型微型企业通过融资性担保机构获得银行贷款,对其支付的银行贷款担保费给予相应的补贴。
对小微企业发生的单笔担保额小于500万元(含)的银行贷款给予担保费最高100%的补贴;单笔担保额在500-800(含)万元的银行贷款给予担保费最高80%的补贴。每年每家企业可获得的最高补贴额不会超过30万元。
以上两个扶持项目是深圳为了提高民营中小企业综合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以及推动深圳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如果企业想知道以上两个补贴项目的具体申报细节,可咨询达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