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高层次人才成功后,关于补贴申请,小编总结了几个常见的问题,希望对高层次人才申领补贴有帮助!
1、申请奖励补贴需要的材料清单问题
人才如果认定高层次人才成功后,需要准备好以下这些材料可申领深圳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
(1)认定奖励补贴申请表;
(2)劳动(聘用)合同;
(3)购房优惠政策享受情况证明;
(4)税收证明;
(5)有效身份证明;
(6)特殊情形下需提供的其他辅助材料。
2、何时申请奖励补贴的时间问题
人才认定高层次人才成功后,需要在认定后一年内申请首次奖励补贴,并要在后面4个年度内连续分别申请完,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该年度奖励补贴。
3、高层次人才类别和等级变更后的补贴申领问题
如果高层次人才的类别和等级发生了变更的话,人才符合奖励补贴申请条件的,可按新认定的类别、等级奖励补贴标准予以发放,但应扣除原类别以及原等级已领取的奖励补贴或购房补贴。
如果同时是属于国内以及海外的高层次人才的则不能重复享受补贴,只可选择就高标准进行申请。
4、申领补贴如果中途出现社保中断的相关问题
《通知》规定:深圳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应当在认定后一年内首次申请(2016年度认定的可在2017年底前首次申请),并在后面4个年度内连续分别申请完,每人每任期一年内年仅限申请1次,不符合发放条件的相关部门将不予发放该年度的奖励补贴。申请续发的,每次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少于12个月。因此期间如果出现社保断缴的话,会影响人才申请补贴。
5、租住人才房申领奖励补贴的问题
对于2016年3月23日前认定的国内高层次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申领奖励补贴时需退出免租金的人才住房,而对于在2016年3月23日后认定成功的高层次人才则需按新修订的人才安居办法实施。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几个人才申请认定补贴时会碰到的问题以及解决办法,希望对正在申领补贴的小伙伴们有帮助!除了认定奖励外,在深的高层次人才享受的待遇还很多,想进一步了解的话欢迎咨询达晟!